第4章 穿越了

  不能冲动,这事儿得捋一捋。望着房顶垂下来的三尺白绫,耿昊陷入了沉思。
  穿越了,这是无可否认的。不然,无法解释这间古色古香的小药铺,还有脑子里那个貌似灵碎裂的小人光影。
  问题的关键是:
  我是死后穿越的,还是死前穿越的。
  要是死后穿越,我这就算开启了下一世,此时此刻起,我和笑笑的约定已经生效。要是死前穿越……
  那还要再死一次才成。
  白绫在耿昊面前飘来荡去。
  一如耿昊的心情。
  ......
  被耿昊取而代之的这个倒霉蛋,名字也叫耿昊,他的灵魂开始向耿昊传输记忆。
  强势而又凶猛。
  此方世界名叫瀚海大陆,是个高武世界。仙佛,武者,儒士,魂修,阵法师,傀儡士……各种修炼体系繁花似锦。
  按理说,这是件极其不合理的事情。上层建筑具有排他性,他们总想着唯我独尊。
  在蓝星,西方制度总想干掉东方主义,当然,有机会的话,东方主义对西方老表也不会客气。而这,争斗对象还仅仅是两位。
  无论怎么看,超凡武力必然都处在社会最上层。几十上百种超凡武力构建的上层……脑浆子还不得打崩出来。
  耿昊越想越糊涂。
  记忆传输仍在继续。
  很快,耿昊就找到了答案。
  蛮祸!死渊!
  瀚海大陆广袤无垠,栖居在此的智慧种族足有上万。然而,便是这上万种族占据的地盘加起来,也不到瀚海大陆的百分之二十,余下百分之八十的生存空间通通属于蛮兽。蛮兽思维混乱,智慧低下,他们喜欢吞吃智慧生命,时刻觊觎着攻破万族大本营。
  此为蛮祸。
  如果说,蛮兽是秩序生命天敌的话,那么,死渊便是所有生命的天敌。
  死渊是很多道巨大空间裂隙的统称,他们在大陆很多地方都有存在。从死渊涌出来的怪物,全然不像生命,像极了兵器。
  死渊怪物统称渊魔,他们冷漠,残忍,对待所有生命,上到巨龙,下到蚂蚁,只有一个态度:杀!鉴于此,很多人认为他们是异界入侵大陆的先锋。
  人类国度位于瀚海大陆中央,名副其实的四战之地。对抗蛮兽,渊魔还嫌力量不够用呢,哪还有力气争夺正统地位。
  这就合理了。
  很快,耿昊的心思就完全被瀚海大陆的波澜壮阔所吸引。
  夏,这是原主所处国度的名字。
  自盖世强人夏颉在大陆中央立国,夏传承已有十万年。在兽潮和渊魔的一次次冲击中,夏朝非但没有覆灭,反倒日益壮大,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央皇朝。
  皇朝供养着庞大的超凡军队,他们主要作战对象是渊魔。据说,皇朝在死渊旁的铁荆棘要塞常驻修士便有上百万。连年征战不休。而皇朝内,则是宗门林立。
  其中,以四大宗门为尊。
  西方,战魂殿。
  南方,百艺宗。
  东方,剑阁。
  北方,黑木林。
  四宗门驻守四方,是抵挡兽潮的中流砥柱。故而,被众多修士尊称为天宗。在所属势力范围内,天宗的权威甚至高于皇朝。
  分权?
  耿昊皱起了眉头。
  四宗门越看越像封疆大吏,这岂不是分裂的前奏。奇怪的是,四宗门有毁于兽潮的,有衰落被人顶替的,有毁于天灾人祸的,就是没有闹独立的。
  耿昊稍一思索,便明白,这其中必然存在某些不为人知的隐秘。
  ......
  与蛮兽对抗,必然离不开军队。
  药铺原主,其父生前便是剑阁下属赤霄军团的一名都尉。他死于十年前的一场兽潮。
  据说,是在突围时,为了营救友人,逆流而上,最终,被一头象兽一口吞下了肚。
  剑阁还算厚道,人死功不销,宗门核算其功劳,折算财物后,为他没有修行资质的儿子,在赤霄城购置了一间店铺。
  原主那年14岁,性格懦弱。
  他是在完全懵懂无知的情况下接手了这么大一笔财富,要知道,赤霄城是剑阁下属十城之一,城墙高大,守备森严,更有以神剑-赤霄为核心的绝世剑图坐镇,可以这样说,只要剑阁不倒,赤霄城就绝不会有倾覆之祸。
  小儿持金,耿昊的处境可想而知。
  城里城外,觊觎这个呆头娃财富的人足以绕城三周。哄骗,威胁,套路,色诱……一波接一波往他身上扑。
  正当耿昊迫于无奈,要将店铺以百两黄金卖给哐哐砸门的地痞无赖时,一柄铁剑从天而降,斩下了一颗怒目圆睁的毛绒绒大脑袋。
  自此,耿昊门前清净,再无烦扰。
  耿昊的保护伞,是位剑气冲天,酒气比剑气还要高三丈的强大修士。他一脸大胡子,名叫燕酒歌,自称是他父亲的友人,过命的交情。耿昊有任何事,都可以找他。
  “叔,那个家伙是猛虎帮的,不会有麻烦吧?”耿昊心中惴惴。
  “凡事都要讲规矩,光天化日,在剑阁辖下的城内杀人,当然有麻烦。”大胡子撇撇嘴,“不过不用担心,都是小问题。叔在剑门关一线,斥候营,在编。”
  这气魄,年幼的耿昊顿时惊为天人。
  “我真没有修行资质?”他不甘心。
  大胡子一声长叹,拍了拍耿昊肩头:“别胡思乱想,守好铺子,叔再给你找个殷实人家的美娇娘,生个胖娃娃,小日子不比苦哈哈的修行强多了。”
  “可修行能杀蛮兽,能复仇,能长生……”
  大胡子恼了,抬手给了耿昊一个暴栗。
  “守家,娶妻,生娃,你要是续不上耿大哥的香火,老子铁剑剁你小家雀。”
  耿昊麻了。
  家雀没了,谈其他不都是在耍流氓吗。
  大胡子走后,耿昊不死心。
  他查了许多修行典籍。
  法修要灵根,没有。
  体修要相性,没有。
  魂修要灵觉,没有。
  剑修要剑种,没有。
  文修要才气,没有。
  ……
  耿昊死心了。他是白板,那种蹭上都蹭不上色,彻头彻尾的白板。
  倒也不是说啥都不能修,严格说起来,他可以参军当力士。就是养好体格,临阵前,请军武符师在胸前绘好老虎,狮子什么的,然后手持铁棍或者大戟,千人万人汇到一处,当巍峨如山的蛮兽扑来时,大家激发气血,脸红脖子粗地一起喊:老虎!
  空中就会有老虎冒出来,嗷嗷叫着跟蛮兽打。不拿武器行不行?不行。
  那样老虎就会没有爪子和牙齿,没有爪牙的老虎打蛮兽,那岂不成按摩了。
  翻烂三箱书后,耿昊决定做个好孩子。
  打打杀杀,不好。
  他要开店,没事儿街上溜达的时候,看着那些生意好的店铺,他就开始琢磨其中的道道,别说,还真让他琢磨出点儿门道。
  铁匠,制甲这些要手艺的店,他开不了。拍卖会,斗兽场这些要人脉的店,他开不了。赌馆,青楼这些不要良心的店,他也开不了。
  ……
  选来选去,他决定开一间草药铺。收购草药,然后走军方专供路线,毕竟他有一位有玩命儿本事并且还敢于玩命的好叔叔。
  他将想法告诉了大胡子。
  大胡子就问了一个问题,外加一个要求,就应下了他的请求。
  “药保真吗?”
  瞧瞧大胡子紧握剑柄,蠢蠢欲动的右手,耿昊脸色一变,连忙回答:“真。”
  立时,大胡子右手伸到空中,竖起五根粗萝卜般的手指:“回扣五个点。”
  叔,这手,玩的属实高明啊!
  ……
  有靠山,有铺子,耿昊过上了人见人羡,狗见狗馋的幸福生活。六年下来,他就成了下城区的老油条。闲暇时,最喜欢大街小巷逛荡,逢见大姑娘小媳妇就多喵两眼。
  毕竟,不能啥事都麻烦叔儿不是,自由恋爱,还是可以争取一下的。
  ……
  原耿昊的记忆传输接近了尾声。
  他的灵魂彻底消散成一缕青烟。
  耿昊感觉一阵头疼。修仙,长生,蛮兽……这些玩意儿,他是半点儿都不在意,即便原主的死因,他也懒得去想。
  他只想知道,穿越到底算不算开启新的轮回,笑笑究竟是不是和他在同一世?
  生存?
  还是死亡?
  这是一个问题。
  如果选错,他们将会差了一世。
  生生世世的诺言被打破,那他和笑笑就再也见不到了。
  那生死对于他还有什么意义?
  耿昊从黄昏站到了黎明。
  最后,他将白绫挽了一个圈,套在脖子上。他手扶白绫,笑着闭上了眼睛。
  笑笑,不好意思,我迟到了。
  没错,他选择死亡。
  如果不发生意外的话,耿昊,这个又耿又轴的家伙,将成为史上最窝囊,寿命最短,给所有同仁脸上抹黑的穿越者。
  好在,意外发生了。
  破晓第一缕阳光照在他脸上那一刻,所有穿越者的必备品-金手指姗姗来迟。
  “叮,修仙刮刮乐,竭诚为您服务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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